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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研究,大力选育林木良种,推广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木本花卉,采用先进实用栽培技术和造林模式,加强绿化植物优良材料选择与配置、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和应用,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林业部门要根据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对树种苗木的需求,加大培育绿化大苗力度,确保建设需要。
  (四)注重建管并举。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时间跨度长,要持续稳定发挥其效益,关键是加强后期管理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封育管护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通过强化管护措施,避免人为破坏生态景观林带。要坚持依法治林和依法行政,坚决打击乱砍滥伐、乱侵滥占、毁林开垦、纵火烧山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管死管住。要严格控制住森林火灾发生和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侵入,防止出现缺段和支离破碎等影响林带景观和综合效益的现象发生。
  (五)完善扶持措施。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优惠措施,对按规划要求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将改造后的生态景观林带范围内的林地全部调整为国家和地方生态公益林,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禁止砍伐现有林木,对生态景观林带范围内的现有桉树、松树等速生丰产林,要逐步改造成以乡土阔叶树为主的混交林,确保生态景观林带功能持续发挥。
  五、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各级宣传、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城市综合管理、交通运输、公路、水务、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旅游以及铁路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林带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相关规划和项目实施范围,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林业部门负责林业用地及高速公路两侧隔离网外各20米范围的造林绿化和景观的改造提升,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和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
  交通运输、公路、铁路部门负责公路、铁路两侧以及公路、铁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景观改造。
  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做好各类废弃矿山、采石场的复绿。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流失区生物措施治理。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并参与到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中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都要积极参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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