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川工商办〔2012〕5号)
各市、州工商局:
近三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决定和部署要求,牵头开展了市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绿色行动”,深入开展了“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了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乡镇延伸、向盲点和死角延伸。全省市场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市场环境秩序和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规范,市场监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场环境、全省人居和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巩固成果,拓展延伸,再掀高潮,提升水平,把治理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省工商局决定:
表彰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5个单位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给予庄卫兵等30名同志记三等功,叶健等50名同志嘉奖。
对全省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记功、嘉奖。以激励干部职工工作热情,更好地弘扬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士气,彰显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形象,促进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向更深更广推进。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工商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两个加快”,营造良好的发展和人居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
全省工商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名单(15名)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