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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1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潮州市“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4月6日枫溪区田头何村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现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全市各社区、农村,对有人员聚集的各类场所,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全面铲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李庆雄市长担任组长,杨志明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行动督导组,分别由有关领导同志任组长,负责带队督导各县、区和市各开发区的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分工督导工作安排详见附表)。

  三、工作重点

  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开展“回头看”活动,以“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违章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镇老街区、“棚户区”、出租屋、商场门店个体工商铺户、工厂厂房、仓库、建筑工地等消防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地方为重点整治目标。整治内容主要是社会单位消防行政许可和安全管理、宣传培训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使用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三小”场所“一畅两会”落实情况(“一畅”即社会各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和安全出口;“两会”即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政府挂牌督办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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