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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关于筹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筹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116号)


渤海银行北京分行:

  你行《关于筹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的请示》(渤银京报〔2012〕2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北京京广支行。拟设立支行全称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支行”(简称“渤海银行北京京广支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首层104及1401”。

  二、该支行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筹建期满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批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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