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发"职业培训包",建立根据"职业培训包"开展职业培训的模式。
到2015年,基本完成覆盖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复杂、从业人员多的200个"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任务。
通过边开发边推广的方式,重点面向在职职工、职业院校在校生、失业人员三类人群开展职业培训。"十二五"期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10万人,其中高级工8万人,技师、高级技师2万人。
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职业培训包"项目职业的岗位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二)年度目标。
1.2012年,全面启动"职业培训包"项目,制定有关政策、规则,初步建立"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体系,在40个重点职业推动"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
2.2013至2014年,全面推动实施"职业培训包"培训模式,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体系和工作机制,在120个职业推动"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
3.2015年,在40个职业推动"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全面总结"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工作,制定"职业培训包"标准,在全市职业培训中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包"。
三、开发方式
(一)优选"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单位。通过科研项目招标方式,面向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遴选具备开发条件的单位。
(二)实行"职业培训包"项目管理。按照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制定"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严格开发流程,将"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的选题、申报、日常管理、验收等环节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开发质量。
(三)规范"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模式。制定"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指导方案、"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指南等操作性技术文件。
(四)加强组织实施。围绕"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过程,指导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师资培训、教学手段等方面适应新的培训模式,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我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港口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政策宣传;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和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