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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赣府发〔2012〕10号 2012年3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林下空间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初级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要形式,开发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的复合生产经营活动。林下经济具有发展模式多、就业容量大、从业门槛低的显著优势,是林改分山到户后农民发展林业的首要选择,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老百姓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路子。我省林地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发展林下经济具有巨大的潜力,前景非常广阔。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和全国林下经济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行业扶贫开发,现就大力推进我省林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林下经济是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绿色增长的重要保证。壮大绿色经济、实现绿色增长,是胡锦涛主席在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上对林业提出的重要指示。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建立以林为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相结合的立体林业经营模式,将大大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为社会提供丰富的多种可再生资源和产品,改变林业单一木材经营格局,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延伸林业产业链,而且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收益,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将提高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加快国土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对维护生态安全,增强林业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扶贫开发,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有效途径。发展林下经济,品种多,见效快,就业广,投资少,产出高,操作简便,广大农民群众易于接受,是农村缩小城乡差距,发展特色经济的独特优势和潜力所在。我省山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4%,2/3的人口在山区,大部分贫困人口也分布在山区,充分利用我省林地资源丰富、水热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宽贫困山区农民就业、创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走出一条不离乡能就业、不砍树能脱贫致富的发展之路。
  (三)发展林下经济是全面深化林改,巩固林改成果的重要抓手。通过林改,我省80%以上的集体山林确权到农户,让农民获得了重要的生产资料,激发了农民创业致富的积极性。但是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农民期盼从中能寻找就业增收的新门路。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既保护森林资源,又有利于林地尽快产生效益,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壮大绿色产业,使农民更加珍惜林地,更加精心经营林地,持久保护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促进林业发展长效机制的形成,达到巩固林改成果,实现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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