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谈后消除疑点的,在《约谈报告》中注明。
(二)约谈后发现确实存在问题的,报请专员办公会议审定后,启动检查或核查程序。
约谈结束后,业务处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卷,做为业务工作档案和年末目标考核的一项依据。
五、约谈要求
(一)约谈人员要严格遵守约谈程序,客观公开地开展约谈活动;
(二)约谈人员要如实记录约谈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三)约谈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礼貌。
附件1:
约谈事项审批单
约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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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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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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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约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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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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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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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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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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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监督业务工作约谈通知书
(财驻黑监约[ ]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