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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黑龙江省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黑龙江专员办业务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

  5.核定情况记录,主要是核定的依据、核定的方式方法、运用的公式等,最终核增核减数额;

  6.核查中发现了哪些疑点或问题,是否需要进一步采取实地核查;

  7.实地审核中采用哪些方式方法,掌握哪些情况,发现哪些疑点或问题;

  8.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三、《业务工作日志》要保持连续性,不得出现漏记、错页现象,不得撕页,不得私自涂改。

  四、《业务工作日志》在工作事项结束后,需经检查组长或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五、《业务工作日志》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损毁。

  六、每年年末,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日志》要统一送办公室,作为年末公务员考评和工作目标考评的依据。

  附表:
  业务工作日志

日 期

月 日

业务事项名称

成 员

业务对象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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