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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黔教高发〔2012〕113号)


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省普通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调动高职教育(含普通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我省实施从高职教育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计划(以下简称“专升本”)。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按不少于各本科院校2012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的比例制定。各本科院校拟定本校“专升本”招生分专业计划,于4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计财处审核(计划表见附件1),由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达。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我省高职教育(含高专)的2012届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二)报名程序
  学生在毕业院校申请,由毕业院校负责审查推荐(在校期间曾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并及时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安排专人按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统一带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三、考试
  “专升本”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文科为英语、大学语文、专业课;理科为英语、高等数学、专业课;每科试卷分值为150分,满分450分。文化课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命题和考试,文化课考试上线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为:英语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立体化系列教材、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纪高职高专英语》为参考,不考听力;语文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徐中玉主编)为参考;数学以各校所用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有关报名、考试时间及专业课考试等具体考务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配合参与,审查确定各院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各院校根据考生分数和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拟定录取新生名单,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批准手续。在校期间曾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以优先录取。
  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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