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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活动开展方法步骤

  这次为民服务活动从5月1日开始,到8月8日结束,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各市律师协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搞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发动,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态度投入到活动中来。

  (二)活动开展阶段(5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市律师协会要按照全国律协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三)总结阶段(8月上旬),活动结束后,各市律师协会要将活动成果,典型经验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律协秘书处。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是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具体活动,各市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律协和省律协的部署要求上来,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好结合文章,将活动开展与当前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省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紧密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有机衔接、相互促进。

  (二)加强指导,讲求实效。省律协秘书处负责对全省活动进行协调指导,并在活动期间适时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市律师协会也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动态掌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三)总结典型,加强宣传。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人物,树立律师队伍亲民、爱民的形象,弘扬律师行业为民服务的宗旨,展示律师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使广大群众深刻感受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提升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为律师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四)做好活动材料的报送工作。在活动部署阶段结束后,各市律师协会要将制定的活动方案报省律协秘书处。在活动开展期间,要及时编发活动信息、做好活动数据统计工作,每月至少向省律协秘书处报送信息二篇,统计数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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