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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党员律师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平台、热线电话、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扩大义务法律咨询的广度。要深入村居、学校、厂矿企业、农村集市、工业园区等场所,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义务法律咨询。要在群众固定聚集场所设立义务法律咨询点,方便群众咨询。省律协在官网公布全省律师事务所联络方式,以便于广大群众查询律师信息,及时获得法律咨询和服务。

  (二)开展律师服务村居基层群众活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积极主动地为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帮助村居完善自治制度,为村居民依法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村居依法自治。要推广泰安市在社区建立“律师会客厅”经验,零距离为社区组织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要对村居进行一次普遍性的调研,对矛盾纠纷多发的村居,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律讲座,提高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同时参与调处化解村居民矛盾纠纷。要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认真落实法律援助任务,尤其是资深党员律师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资深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规定。要注重发挥各地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团、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等团、站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为妇女、农村留守儿童、社区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活动。根据省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鲁司〔2012〕31号)文件精神,各市律师协会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律师利用专业知识,为中小企业设立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起草内部文件,指导企业办理公司经营所必需的证照。二是动员和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党员律师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义务“法律体检”活动,帮助成长型中小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有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倡导党员律师在义务“法律体检”活动结束后,继续对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法律服务,推动活动的长期化,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指导律师事务所制作并发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律师建议书》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增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组织专业律师参加全省中小企业专题巡回讲座,开展法律宣讲和培训活动,解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向基层律师传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实务技能,提高律师行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结合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分期举办律师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破产保护、企业管理等系列讲座。四是结合推广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作,按照企业自主和市场化原则,鼓励中小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扩大中小企业法律顾问的覆盖面,更及时、更直接地预防中小企业的经济纠纷和经营风险。五是鼓励律师事务所加入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拓展律师法律服务渠道。广泛征询中小企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建议,介绍中小企业各类危机处置的路径和成功案例,定期发布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提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六是重点为中小企业融资、开拓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帮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七是根据中小企业行业特点或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组织律师研究制定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业务指引,引导律师事务所针对中小企业服务需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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