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务求活动实效
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律师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结合本地律师工作实际,全力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省厅成立全省律师行业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齐延安同志任组长,省律协会长、党委副书记苏波同志、省律协党委副书记王广仁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律协秘书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信息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并确定一人为活动联络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活动开展。省厅、省律协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调研指导,通过召开情况调度会、推进会,派出督察组、建立工作联系点、经验交流、组织专题评议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工作创新,突出活动特色。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载体,使教育实践活动紧贴律师思想、工作实际,在教育方法上有灵活性,在教育内容上有针对性,在教育效果上有时效性,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载体多样、抓手有力;要做到内外教育并重、激励与约束并重、学习培训与实践体验并重、专项活动与统筹安排并重,紧密联系律师行业特点,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自选动作”。
(四)加强工作结合,做好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推动律师整体工作的关系,做好结合文章。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和鲁办发[2011]14号文件紧密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推进。省厅、省律协将在《山东律师》杂志、山东律师网站开办专栏,各地各单位也要根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