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转发全国律协《关于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
现将全国律协《
关于开展“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省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扎实开展为民服务月活动。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律师协会负责组织本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按照全国律协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具体实施。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市协会要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青年骨干律师参与活动。
二、要做好活动宣传,形成良好氛围。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多种媒体渠道以及印制活动宣传材料,大力宣传“万名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月”活动, 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覆盖面,树立律师队伍亲民、爱民的形象,弘扬律师行业为民服务的宗旨,展示律师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使广大群众深刻感受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三、要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各市律协对于活动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编发活动信息报省律协秘书处。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律协将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报省律协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