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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年度等级。各项内容不符合要求,为“0”分。
  2.自查项目和自查内容可合理缺项。检查结果的评定分=实际得分÷(总分-合理缺项分数)×1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无合理缺项检查结果的评定分=总分÷项目数所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附件4:
  青海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  编

 

食品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许可证号

 

经营用房面积

餐厅面积(㎡)

 

餐、厨面积比

 

厨房和辅助用房面积(㎡)

 

就餐座位数或就餐人数(分别注明)

 

从业人数

 

初评得分

 

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审意见:

 

                        

 

(章) 年 月 日

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定意见: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青海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降级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  编

 

食品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许可证号

 

原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

 

拟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

 

县(区)局降级依据:

 

 

 

                        (章) 年 月 日

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意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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