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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保健食品用空心胶囊进行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保健食品用空心胶囊进行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省内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媒体报道明胶空心胶囊铬超标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食用安全,现决定从即日起对省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空心胶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对所生产保健食品使用的“空心胶囊”进行自查,检查是否使用过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于17日前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二、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将近三年所使用的“空心胶囊”有关证明文件整理待查,包括进货合同、生产厂家资质、购货发票、检验报告、查验记录、使用及销售台账等。
  三、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禁购进和使用浙江新昌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空心胶囊”,同时对所有购进的空心胶囊进行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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