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专员办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财驻黑监机党〔2010〕7号)
办内各支部: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
《廉政准则》)。按照部党组、省直机关工委和办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学习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支部书记是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的主要负责人,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工作日程。要把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活动按要求扎实有效开展下去。
二、抓好宣传,大力营造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
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支部学习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工作,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抓好学习贯彻,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全面掌握
《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教育和引导支部党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自觉接受监督。
三、认真查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各支部在认真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后,对照
《廉政准则》,静下心来,认真查找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于教育防范,着力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早提醒、及早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确保一个人也不掉队;对违反
《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