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积极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挖掘与开发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做好广西“拔群杯”篮球赛在天等县的承办工作。继续抓好中越边境(广西)全民健身工程和全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努力实现“县县有体育馆、乡镇有灯光篮球场、村村有篮球场”目标;加快推进市级体育中心建设。(市体育局负责)
6、积极推进就业和再就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统筹做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工作。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7、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建设。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力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优抚对象的待遇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开展“银龄行动”并逐步向基层社区延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残联负责)
8、积极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积极开展各级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全面完成第三批1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继续推进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确保10月底前9大类24534个项目全部竣工。(市扶贫办负责)
9、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抓好“诚信计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两无一提高”活动,抓紧抓好县乡服务站所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着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市人口和计生委负责)
10、积极推进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全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同时,要加强统计工作,依法依规提高统计质量。(市统计局负责)
11、积极推进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力研究规划编制涉及的重大问题,做深前期研究,做好总体规划,做实专项规划,编制好县(市、区)规划,高水平、高质量地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描绘崇左2011年至2015年发展蓝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2、积极推进“质量兴市”战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要求,增强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意识,以企业为主体,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为载体,着力加强公共检测平台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强化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市工信委、科技局、质监局负责)
13、积极推进为民办好10件实事。
一是实施教育惠民工程。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加固改造、重建或避险迁移,确保新建、改建校舍达到抗震设防要求。②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级贫困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③对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日制学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平均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④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⑤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演艺等特定专业的学生,继续给予第3学年生活费资助,平均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⑥及时发放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奖励,每人奖励2000元。⑦继续对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进行资助。⑧千方百计确保职业教育攻坚顺利通过验收。(市教育局负责)
二是实施医疗卫生保障惠民工程。①筹措资金3267万元,使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5元,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②筹措资金600万元,实施艾滋病攻坚工程。③筹措资金492万元,对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对符合条件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及新婚夫妇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农村孕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试点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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