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2〕35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委黑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63号)及《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2〕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覆盖全县79个行政村集体所有土地及12个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
三、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2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30%的村庄地籍调查和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村庄地籍调查工作,2014年年底前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搭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