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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增补农用装载机进入2010~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增补农用装载机进入2010~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11]16号)


各农用装载机生产企业:
  为满足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需求,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增补农用装载机进入《2010~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
  2、申报的农用装载机配套动力应小于50千瓦且额定载重量不大于2.0吨;
  3、申报日期为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30日;
  4、申报材料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2010-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调整申报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0]235号)的规定要求(详见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nmgnj.gov.cn2010年9月14日通知)。
  联系电话:0471-4312210;联系人:肖复衡、卢培新、王海军;
  邮编:010010;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
  收件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质量监督科
  另,在申报支持推广目录材料的同时,请一并申报新增补贴产品登记备案材料,备案材料有关要求详见《关于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产品补贴额确定事宜的函》(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nmgnj.gov.cn2011年1月11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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