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自治区保护性耕作试验项目实施方案(格式与要求)
下达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主持单位:
起止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制
一、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县区域地理位置,自然与气候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农作物种植结构,传统耕作方式对当地农牧业生产及生态的影响。说明承担单位具备的条件。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
1、说明项目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及在区域内的代表性,即项目实施地块必须是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基本旱作农田,交通便利且土地使用权在项目实施期内不会被征用、变更。
2、项目实施地点要明确到具体的乡(苏木)、村(嘎查);实施地块的大小必须满足所设置的不同技术工艺试验和对比要求。
三、项目主要技术内容和目标
(一)主要技术内容
1、试验模式设置:要选择具有当地代表性的一种或几种作物,安排不同的处理模式与对比。
2、技术工艺:按照不同作物、不同模式所采取的覆盖方式,不同茬口、不同作物的免(少)耕种植方式,以及深松、植保方式等安排技术工艺。
3、作业机具及技术要求:指对作物留茬高度、免耕播种质量等保护性耕作各环节作业质量要求和对应的作业机具规格型号、数量及生产厂家。
4、监测内容:重点对地表覆盖、土壤水份、容重、有机质含量、杂草病害发生情况、产量及机具考核和保护性耕作成本、效益等内容进行监测。
(二)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试验提出适应本地区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配套机具系统;制定出主要保护性耕作机具作业规范。
2、考核指标:指农闲期地表覆盖程度、作业质量、作物产量、作业成本与效益等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进度安排
项目试验期限为2-3年,分年度安排的工作内容,各阶段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明细
根据试验内容需要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和支出明细(承担单位现有动力和保护性耕作机具等可作为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