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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报送2011年保护性耕作、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

  (三)建设目标
  1、园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和通过社会化服务的辐射带动规模。
  2、园区农机装备水平及装备结构优化情况。
  3、园区农机作业水平及辐射带动区域作业水平。
  4、形成符合本区域实际的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工艺路线、作业标准、机具配套方案等。
  5、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其制度建设。
  6、农机化带动水平。包括节本增收、土地草牧场流转与劳动力转移、社会化服务、生态保护效益等。
  7、农机化管理水平。包括技术培训、安全生产等。
  (四)工作进度
  列表说明园区建设各项内容完成期限和责任人。
  (五)资金投入与使用
  园区建设计划总投入,资金来源与用途,其中须详细说明自治区财政专项10万元使用计划。
  (六)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机构与人员、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技术指导与服务、宣传与培训、试验监测对比、专项资金管理等。
  注:编写实施方案时可参照《内蒙古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5)》和《内蒙古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制度汇编》有关要求。
  四、上报时间
  请将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纸质材料及上报文件(3份)于2011年4月25 日前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
  邮政编码:010011
  保护性耕作项目联系人:董林香 电话:0471-6652084
  电子信箱:dlinxing@yahoo.com.cn
  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联系人:赵克勤电话:0471-6652209
  电子信箱: nmnjzkq@163.com

  附件1:
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格式与要求)

  项目名称:XXX县(市、区)保护性耕作项目
  承担单位(乙方):  (公章)
  联系人: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项目已有基础与本年度主要内容
  结合当地实际,简要说明项目已实施情况及本年度项目示范推广的主要内容。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
  要将本年度新增核心示范区和推广区的任务和面积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写明乡(镇)、村名称、面积数、种植作物、技术模式等。
  三、项目对比试验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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