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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三、评议考核工作发现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需要持续不断的重视下去
  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得到了重视,推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已经较为健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巩固,但是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还不稳固,依法行政还没有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习惯和方法。个别地方和单位,还出现由于单位主要领导的调整与变化,或者因单位主要领导对依法行政认识的差异,依法行政工作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复,不依法行政的事或者做法就会反弹的现象。
  (二)严格执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关键体现,虽然逐步规范,但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方面仍然任务繁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执法体制混乱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与管理、管理与规范、效率与公正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法律的滞后性在这些矛盾中十分明显。加上一些执法和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市区两级执法责任相互交叉、职责不分明,在很多重要区域和领域,出现了很多行政执法空白、盲区和盲点,导致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
  2.重点领域要加大强化执法的力度。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市容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现象十分普遍,执法监管存在问题较多,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3.行政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个别单位还存在着不按照法定程序、条件、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和擅自涂改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
  4.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要加强。行政执法的依据、行政执法的程序、行政执法的外部流程、行政执法的标准和条件、行政执法的结果的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效能需要逐步提高。
  5.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区域行政执法缺位、不到位和越位现象没有根本好转。在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区域,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扭曲,重发展建设、轻执法管理的模式没有根本改变,行政执法意识差、能力弱、效果差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存在这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推进机制不健全,致使行政执法成为各个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领域的短板。二是自身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发展与管理、管理与执法的关系不平衡。三是部分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体制一直未能理顺,委托执法执行难。
  6.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11年评议考核中,对各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发出了整改要求。但从整改效果看,全市91个行政执法单位中没有1个执法部门完全整改到位,郑州市园林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和郑州市城乡规划局3个行政执法单位没有开展整改工作。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不够,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通知不安排、不督促、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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