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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郑政文〔2012〕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依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5个市政府派出机构、47个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2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共计91个单位,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已经2012年5月18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
  (一)经过综合考核评定,12个县(市、区)政府、5个市政府派出机构、47个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2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按照得分高低排出了名次和等次(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其中,中原区人民政府、金水区人民政府、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巩义市人民政府、登封市人民政府、惠济区人民政府、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卫生局、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水务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国家税务局、郑州市粮食局、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郑州市公路管理局、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郑州市知识产权局、郑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郑州市森林公安局、郑州市地方海事局和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等30个单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推行效果明显,被评定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和郑州市植保植检站等30个单位评定为良好单位;二七区人民政府、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文物局、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24个单位评定为合格单位。
  (二)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等7个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较多,考核成绩较差,被评定为依法行政重点管理单位。
  (三)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办理的张永林乱停乱放车辆行政处罚案、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办理的郑州弘润华夏大酒店有限公司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案等10个卷宗,为郑州市2011年度优秀行政执法卷宗(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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