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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福州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福州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榕人口[2012]39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2年福州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2年福州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2012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围绕人口计生工作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人口计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确保政令畅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市十次党代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保证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生育文明.幸福家庭”、“机关文化建设年”、诚信计生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中心工作,强化执行力,督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队伍的清正廉洁确保纯洁性,努力创造敢为能为有为的环境,不断解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照《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的部署,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宣传教育为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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