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竞赛项目:
(一)高中、初中组男、女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除外)。
(二)小学2003年、2002年、2000-2001年组男、女项目:
自由泳全能:50、100、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仰泳全能:50、100米仰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蛙泳全能:50、100米蛙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蝶泳全能:50、100米蝶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每名运动员限报一项全能,计全能成绩名次,不设单项。其中200米混合、400米自由泳只进行一次分组决赛。400米自由泳2人1条泳道进行比赛。四项全能比赛成绩按《游泳训练大纲》评分表计算。每单位每组别限报接力一队。
(三)2004年以下组男、女项目:
50米仰泳打腿,50米自由泳打腿,200米自由泳。运动员必须参加此3项比赛,计全能成绩。
五、竞赛办法: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总分:
1、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如报名单位不足六队(含六队),则按减一办法录取。
2、团体总分由各组男、女运动员在各项比赛名次得分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二)小学组全能录取前6名,高中、初中组单项录取前6名。如报项人数不足6人(含6人),录取名次人数均减一名录取(2人为表演)。计分办法为7、5、4、3、2、1,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三)凡报名后无故弃权者,每人次扣团体总分0.5分。锦标赛不另设测验。
七、报名、报到:
1、报名时间:各单位报名单应于5月8日前按EXCEL格式,电脑打印的报名表二份(一份寄至晋安区文体局体育科,地址:晋安区福马路241号 邮编:350011)另一份及参赛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寄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鼓楼区道山路59号三座,邮编:350001),另发电子版本至邮箱:fzty2012@163.com,如电子报名表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