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表》及有关材料,并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和获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后所取得的主要论文、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一)。
2、申报材料备齐后,由个人或单位报送上海市科委职称评审申报办公室(设在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3、申报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汇总后送交中评委会,对申报条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除根据中评委要求参加答辩以外,参评人员一般不需答辩。
5、评审会结束后,中评委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上海市科委,经上海市科委审核批复后,再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并对评审通过者发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机关公证。
2、申报人在报送材料前应按“附件一”的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单位报送的需附上申报人员名册。
3、申报材料时需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即交还本人。
4、 申报材料前, 如申报人需要,职称评审申报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材料填写辅导。《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www.21cnhr.gov.cn→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下载中心)。用16K纸型打印。
七、评审费用:
申报评审费用:人民币600元。评审费用须在送材料时一同交付。
八、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2年6月1日至9月30日(除双休日外),上午9∶00~11∶15,下午13∶00~16∶45。
2、申报受理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809室。
联系人:丁家宏、罗惠琴
邮编:200235
电话:54246561、或 24197888转3817、3819。
传真:64385642
E-mail:dingjh@1525.sh.cn
3、本通知与相关表格同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上海市科技党委系统人才工作网(www.stehr.sh.cn)、上海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科技服务网(www.1525.sh.cn)和上海市科技人才网(www.sthr.sh.cn)上公布、下载。
请将本通知转发到各有关单位。
附件:
一、送审材料目录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表
三、职称制证信息表
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2年5月10日
附件一:
送 审 材 料 目 录
姓名
|
| 现任职资格
|
| 申报资格
|
|
单位
|
| 地址
|
|
电话
|
| 传真
|
| 手机
|
|
序号
| 名 称
| 提 交 材 料
| 要 求
| 实报
|
原件
| 打印件
| 复印件
|
1
| 评定申报表
| 3
|
|
| 加盖公章
| 3
|
2
| 基本情况表
|
| 1
| 15
| 加盖公章
| 16
|
3
| 工作业务小结
|
| 1
| 1
| 加盖公章
| 2
|
4
| 论文、著作
| 各1
|
| 各1
| 1-3篇
|
|
5
| 获奖、专利证书
| 申报时携带原件
(审核后退还本人)
复印件交评审机构留存
|
|
6
| 学历证书
|
|
7
| 资格证书、聘书
|
|
8
| 职称外语考试成绩
|
|
9
| 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
|
|
10
| 身份证、居住证
|
|
11
| 知识产权和创新知识合格证书
|
|
12
| 其它反映水平材料
| 各1
|
| 各1
|
|
|
13
| 个人信息软盘
| 1
|
|
|
|
|
14
| 二寸证件照
| 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