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贵港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政办〔2012〕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贵港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2012年贵港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2 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决策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实现审批环节更少、行政效率更高、投资环境更优、企业群众更满意,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编制推进《贵港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要求,制订该规划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自治区规划的顺利实施。抓紧完成本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总结本级“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成效,研究提出 “十二五”时期“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12 年6月前完成本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公布实施。
(二)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
市和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统一规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