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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政办〔2012〕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1〕5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提高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贵港江南工业园区、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贵港(台湾)产业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平南县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五大工业园区)入园项目进行用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谭 斌  副市长

  副组长: 杨宗桂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联华  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黄汉洋  市工信委主任

  龚贵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裕解  市住建委主任

  黄云贵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联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龚贵友、黄裕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工信、国土、住建(规划)、财政等部门抽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决策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用地问题,指导和督办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组建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专家库,组织开展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具体负责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评审专家库

  为科学合理开展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选择应充分考虑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分行业(如木业、机械、电子、化工、冶金、建材、纺织皮革、商贸物流等)挑选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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