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港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政办〔2012〕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办资源〔2011〕5号)的要求,贵港市郁江(泸湾江)饮用水水源地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为了更好地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实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总体目标,保障饮用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港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和生 副市长
副组长:李育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郭 亮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炳绍 市水利局局长
宋家钢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潘展雄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