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加强发明创造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政办〔2012〕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加强发明创造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贵港市加强发明创造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桂政发〔201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加强发明创造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发明创造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发展迅猛,发明专利在国际经济、科技综合实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发明专利拥有量是衡量区域创新能力、整体技术发展水平和经济科技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加强发明创造工作,迅速大幅度增加发明专利拥有量,是提高我市经济科技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贵港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发明创造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十二五”时期全市人民的共同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市专利申请量为588件,是“十五”时期的1.4倍;获授权量为374件,比“十五”时期增加了1倍。但我市发明创造能力十分薄弱,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很小,截止到2011年底,我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仅为0.08件,远远低于全区平均数0.4件、全国平均数2.37件的水平,要实现“十二五”期末贵港市发明专利申请量1200件、发明专利拥有量400件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极大提高全社会发明创造意识,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力量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开展发明创造活动,迅速提高我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及拥有量。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以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发明专利创造为主方向,大力推动全民创新,使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