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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值班电话4595898,传真4595897。
  当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分成10个工作组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监测预报组:负责天气、雨情、水情、旱情的监测和预报。由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等单位组成,组长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材料信息组:负责旱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的收集发布,抗旱材料的整理汇报。由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组成,组长由市水利局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担任。
  队伍调遣组:负责调遣驻地解放军、武警官兵、预备役、民兵等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由贵港军分区、武警贵港市支队等单位组成,组长由贵港军分区负责人担任。
  物资调度组:负责抗旱救灾物资和资金的调拨供应。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市商务局、贵港供电局、中石油贵港分公司等单位组成,组长由市发改委负责人担任。
  交通运输组:负责抗旱物资抢运车辆的组织调度。由市交通运输局组成,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担任。
  抗旱技术组:负责抗旱救灾技术方案制订和技术指导工作。主要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机局等单位抽技术专家组成,必要时从其他单位抽技术专家参加,组长由市农业局负责人担任。
  通讯保障组:负责抗旱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由市工信委、市无线电管理处、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贵港分公司、等单位组成,组长由市工信委负责人担任。
  治安保障组: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和消防保障工作。由市公安局、武警贵港市支队等单位组成,组长由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
  医疗救护组:负责灾区因灾伤病人员的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组成,组长由市卫生局负责人担任。
  宣传报道组:负责抗旱救灾的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组成,组长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
  3.2.2 干旱灾害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抗旱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抗旱工作,其中市水利局局长领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并监督实施;协调各部门及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收集和汇报有关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及时申报抗旱应急补助经费。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等信息,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水情、土壤墒情监测、预报和重大水污染事件发展预测,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土壤墒情信息。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库水情信息,负责市本级水利工程灌区和城区供水水源的调度管理,协调各县(市、区)跨行政区域的用水调度。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旱情的收集和汇报、农业抗旱救灾和生产恢复,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农业灾情及抗旱救灾信息。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旱情的收集和汇报、林业抗旱救灾和生产恢复,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林业灾情及抗旱救灾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及上级下达的抗旱资金的拨付或下达;协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上级申请抗旱资金;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市本级抗旱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下达;跟踪监督抗旱资金的使用。
  市民政局:负责受旱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核定和报告灾情;必要时组织指导救灾募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抗旱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包括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度;加强干旱期间水上交通的管理,保障安全通畅。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因干旱引发的各类治安或刑事案件,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必要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负责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品的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组织旱区粮食供应。
  贵港供电局:负责做好所辖供电区域抗旱用电保障工作,当供电发生紧张情况时应优先保证抗旱用电需要。
  中石油贵港分公司:负责做好抗旱用油的保障工作,当供油发生紧张情况时应优先保证抗旱用油需要。
  市供销社:负责有关抗旱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保证或优先保证受灾农村群众的生活、生产物资的供应。
  贵港军分区、武警贵港市支队:根据抗旱需要,及时组织驻贵解放军、武警官兵、预备役和民兵支援灾区抗旱救灾,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维护干旱地区社会稳定。
  市监察局:督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执行有关抗旱救灾的指示、指令,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的后勤物资供应。
  市发改委:负责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在校学生的抗旱意识教育宣传。
  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地下水资源的勘测和地下水应急开采的技术指导。
  市市政局:负责编制城市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城市供水安全和保障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贵港海事局:负责检查、督促过往船只安全。
  市无线电管理处:及时排除防汛抗旱专用电台的故障及干扰,确保抗旱救灾无线电通信联络畅通。
  电信贵港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及旱情、险情、灾情通信畅通。做好通讯设施检修、调试,保障话路通畅,优先传递抗旱信息等。
  人保财险贵港分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广西国营西江农场:负责西江农场范围内的抗旱工作。
  其他:市统计局协同市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做好旱灾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

4 预防及预警

  4.1 预防
  4.1.1 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各成员单位要做好防旱抗旱的思想准备。市气象局要及时发布气象干旱监测、预测等气象信息,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受旱地区月降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贵港市中心水文站要向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及时报告水库蓄水、主要江河径流、旱区代表站点的降雨、蒸发等情况,并分析未来旱情发展趋势及对抗旱的不利影响。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做好保证生活供水水源预案,协调做好灌溉、供水、发电等部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保障饮水安全。
  (2)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各单位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报告。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4.1.2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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