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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变更北京张自忠路营业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变更北京张自忠路营业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11]136号)


中证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北京张自忠路营业部营业场所的申请》(中证期办字[2011]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北京张自忠路营业部营业场所由“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7号院内东侧”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国际财源中心A座8层801”。营业部名称由“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张自忠营业部”相应变更为“中证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该营业部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并保持到迁址完成,该期间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至少公告一次。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字样“本公司北京张自忠路营业部此次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批准,尚须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完成”。并将上述材料向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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