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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修订稿)》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修订稿)

  目 录

  1 总则

  1.1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级

  2.1特别重大事件(I级)

  2.2重大事件(II级)

  2.3较大事件(Ⅲ级)

  2.4一般事件(IV级)

  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体系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3.2专家组

  3.3应急救治医疗队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分级响应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4信息报告和发布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反应的终止

  5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5.1急救机构

  5.2医疗救治机构

  5.3信息系统

  5.4物资储备

  5.5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5.6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5.7其他保障

  6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7 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7.2预案制定与修订

  7.3预案解释

  7.4预案实施

  8 附录

  8.1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体系示意图

  8.2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流程图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卫生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规、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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