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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送幸福送健康婚育综合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婚育综合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技术性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婚育综合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要对照国家新《两纲》达标要求和自治区婚育综合服务工作进度,分析本地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培训。

  (三)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婚育综合服务主要涉及民政、卫生、人口计生和妇儿工委四个部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婚育综合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1.市民政部门要做好婚前卫生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结婚当事人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发挥部门优势,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配合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保健,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治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协助做好相关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与卫生、人口计生、妇儿工委等部门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建婚育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百姓婚姻幸福。

  2.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好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关,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婚检服务,普及婚检和预防出生缺陷及卫生健康知识,做好婚育综合服务的协调指导。要发挥技术优势,负责统一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和标准,优化婚检工作流程,规范提供优质的婚检技术服务。组织医疗保健机构制作固定宣传栏,结合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播放相关宣传资料,普及免费婚检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参加免费婚检和地中海贫血防治自觉性。

  3.市、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将婚检与优生优育结合起来,发挥计划生育宣传网络进村到户的优势,广泛进行动员、宣传和培训。指导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一级预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在各地婚育综合服务平台设立宣传咨询台,选派业务能力强的计生技术人员做好计生政策解释,宣传婚前保健、婚育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发放婚检手册、药具,推动婚育综合服务的开展。

  4.市、县(市区)妇儿工委要切实负责协调“送幸福送健康婚育综合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和牵头督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开展婚育综合服务的经验做法,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快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四)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参与婚育综合服务的各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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