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主要职责
主 任:曹福军(兼)
副主任:李 勇 市民政局低保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由市民政局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市社会救助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目标和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地社会救助工作,对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和整改,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各县(市、区)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社会救助政策,完善市本级社会救助制度。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民生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市委宣传部: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策划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在开展社会救助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杜绝恶意炒作现象。
市绩效考评办:按文件要求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绩效考核。
市监察局: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违法违规案件。
市房改办: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规划建设好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成员财产(房产)信息核对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社会救助发展计划;将社会救助工作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民政局:制订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指导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和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做好城乡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统筹用好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的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临时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检查城乡低保补助金、城乡医疗救助金、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和临时救助金发放情况;建立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救助居民家庭信息核对管理系统;健全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数据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的日常统测、协调及相关工作信息的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