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集团公司设监事会,依法实行监督。
(六)集团公司按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
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构架如下图:
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构架如下图
九、政策扶持
集团公司的主要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经营具有政策性、公益性的特点。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良性发展,市政府给予以下相应的政策支持。
(一)授权集团公司负责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拆迁安置房的开发建设。
(二)授权集团公司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级土地出让前的整理工作(即生地变熟地)。
(三)授予集团公司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经营权。
(四)授予集团公司城市广告、城市公共停车位经营权。
(五)自集团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集团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期产生的税收,属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由财政部门按60%扶持公司,用于项目借款的贴息和项目配套资本金。
(六)授权集团公司代建财政性投资的项目。
(七)把注入集团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以作价入股方式办理出让手续。
(八)集团公司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市财政给予解决相应的项目资本金。
十、工作步骤
(一)2012年4月,争取市政府批准组建集团公司。
(二)2012年5月,制定集团公司章程,配备领导班子,招聘人员,完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挂牌成立。
(三)2011年5-6月,对注入集团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及划转。
1.市直行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按要求做好资产清查(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和产权界定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2.明确相关政府部门在资产整合上的职责如下:
(1)市国资委负责做好资产评估与资产划入及企业产权登记等有关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党政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的界定及划入工作;
(3)市住建委负责做好划入集团公司的土地资产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工作;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注入集团公司的土地资产用途及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