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我市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盲村”绝大部分分布在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居住地,比“十一五”期间20户以上的村点更为边远、居住更为分散,交通不通畅。根据国家“村村通”总体要求,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主要采取直播卫星的方式覆盖。
三、目标任务
到2012年12月底,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实现811个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其中上思县256个,港口区18个,防城区537个),使农户按国家有关规定能够收看到中央一套、七套、少儿频道和广西一套等8套以上的电视节目,收听到中央一套、广西一套等4套以上广播节目(即“8+4”标准)。同时,建立健全“村村通”长效机制,确保“村村通”、“长期通”。
四、实施措施
(一)覆盖方式
根据桂政办发〔2012〕15号文件精神,我市“十二五”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方式仍以直播卫星覆盖为主。
(二)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2年4月全面启动“村村通”工程,2012年10月底完成所有设备的发放、安装并投入使用,2012年底前完成本市工程建设验收。
(三)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解决办法
1.工程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我市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数811个村,需安装设备总户数11443户。
工程建设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覆盖,按卫星接收设备每套约400元计,共计投资457.72万元(400元/套*11443套);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费31.25万元。总投资488.97万元。
2.资金筹措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十二五”“村村通”工程继续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即国家补助一部分、自治区本级配套一部分、各设区市配套一部分、受益农户出资一部分。
3.资金来源
(1)国家补助资金126.8万元。
(2)受益农户筹措114.43万元(按每户一次性出资100元计)。
(3)自治区人民政府配套解决213.41万元(自然村用户每户补助186.5元,林区用户每户补助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