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物资落实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是否充足配套,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演练。
(二)电力企业
1.排查专业火电厂内的相关设备
(1)发电锅炉;
(2)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
(3)水处理设施;
(4)环保设施。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1)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管理人员聘用情况;
(2)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使用单位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5)使用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6)使用单位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7)使用单位应急救援的规定和演练实施情况;
(8)使用单位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保处理措施或制度执行情况,环保指标是否合格。
3.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能有效工作;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7)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4.环境管理方面
(1)检查是否有环保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时间、修订次数,以及最后一次修订时间。包含有脱硫系统异常运行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等;
(2)检查脱硫系统运行情况。烟气污染物排放是否按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在线监测并向环保厅上传实时数据。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运行是否正常(包括查看实时数据、随意调阅监测日报看历史数据)。在线监测设备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的有效性审核(表上应贴有合格标签);
(3)脱硫烟气旁路挡板是否按要求上铅封或当地环境监察部门是否已进行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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