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液体储罐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汛、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
3.是否存在超储现象。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安装温度、压力、液位和泄漏报警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毒性气体和易燃气体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5.企业的外部安全距离情况,是否临江、河、湖、海,或位于城区范围,是否按规定设置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设施。
6.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重点是承运剧毒、有毒、液氯、液氨、液化气体等被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和易爆化学品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资质。
2.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
3.运输车辆、槽车罐体、配载容器和安全附件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4.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落实情况。
5.应急处置器材、防护用品、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标志灯、安全标示牌、运输通行证配备情况。
6.运输车辆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中途停车住宿或者无法正常行驶时,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防止客运车辆夹带危险化学品的措施落实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重点是经营剧毒化学品和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液化气体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安全生产(充装)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符合性;“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的落实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槽车罐体惰性气体置换合格证明文件等情况。
3.埋地油罐、充装车辆、气瓶等的设备、仪表、安全附件、报警系统检验情况;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装卸软管水压试验情况,液化气体充装站防超装措施落实情况;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配备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在液化气体充装环节的落实情况;站内外安全距离等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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