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2〕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防城港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防城港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2〕36号)文件精神,为吸取桂平“石咀客渡035”客渡船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市水上交通重大事故的发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立即开展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渡口渡船安全生产,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渡口渡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市水上交通重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群众水上安全出行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乡镇渡口渡船。
(二)检查内容
1.各县(市、区)是否存在非法渡口、渡口安全管理部门是否明确、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渡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助预案是否建立。
2.安全管理责任和渡口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渡口经营单位(船主)四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3.渡口安全定期检查是否开展、在渡运高峰期及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是否有专人到渡运现场督促安全工作。
4.渡口维护资金是否到位,渡船维修保修保养和船舶更新资金是否落实。
5.渡船相关证书是否齐备、救生消防设备配备是否齐全生效、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船舶乘客定额标牌。
6.渡工是否持证、是否接受过渡运安全教育、渡工队伍是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