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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度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先进单位予以表彰的决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度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先进单位予以表彰的决定
(防政办发〔2012〕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夯实了社会防控火灾基础,健全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全市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安装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数字服务系统,消防设施全部张贴标识牌,明确消防设施名称、操作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责任人等内容。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点单位联入了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了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全市各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要求。全市各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全面提高,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加强社会化消防工作,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经综合考评,防城区人民政府、东兴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财政局、防城港市教育局、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防城港市高级中学、东兴锦华饭店、万海大酒店、防城海悦商务酒店、广西上上糖业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被评为2011年度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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