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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河池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河池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区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3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审计整改年”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保障民生,加快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建设幸福河池的奋斗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对2008年至2011年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以及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应整改而尚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集中督促整改,确保在2012年4月20日以前整改完毕。对2012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提高,确保年底前审计整改率达到80%以上。通过审计整改,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整改内容

  (一)2008年至2011年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以及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函等审计文书规定要整改或处理处罚的问题中尚未整改和尚未处理处罚的问题。

  (二)2012年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或应当处理处罚的问题。

  四、整改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注重防范、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纠正错误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外部督查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查自改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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