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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辆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1.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警力投入路面指挥、引导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通行,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理,确保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组织措施的顺利实施;做好运行期间城市道路交通监测工作。

  2.市市政管理局、市运输管理处及金城江区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单向通行实施期间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3.市市政管理局牵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市公交公司按照新调整的公交网络投入运行,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快捷,并做好公交公司的稳控工作。

  5.市运输管理处负责指导、协助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做好运行成本的调研工作。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邀请社会各界及相关专家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河池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改善规划》。

  7.市委宣传部牵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道路交通信息,做好舆情引导等工作。

  8.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牵头,做好社会稳控工作。

  (三)巩固推进阶段(2012年9月1日起)

  通过单向通行交通组织的实施,力争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通行效率提高,达到预期目的,确保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将入巩固推进阶段。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巩固推进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工作。

  2.市市政管理局牵头,负责相关路口、路面扩宽改造,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栏等交通设施的设置;负责规划调整出租车停靠站点和临时停车泊位。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规划、建设人行过街设施。

  4.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制定城市公共汽车停靠站点设置及公交运行网络规划方案,保证布局合理,运行正常,效率提高。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的巩固实施,确保城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6.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做好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做好社会稳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河池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是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和“城乡新貌新风工程”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升执行力,强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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