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时间
2012年5月1日7:00开始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2年2月13日至4月30日)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工作及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对单向通行区域道路的交通设施进行调研,制定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栏等交通设施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调整和完善设置单向通行路段内临时停车泊位;负责对相关路口进行拓宽改造。
3.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资金,确保单向通行交通组织涉及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等相关费用足额到位。
4.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运输管理处配合,研究调整公共交通运行网络、公交车辆停靠站点,规划调整出租车停靠站点,及时向社会公告;负责深入市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公司进行宣传和动员,并做好稳控工作。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运输管理处配合,对城区的公共停车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违规使用公共停车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其中,被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南城百货(金城地王)地下停车场、奇隆超市(假日城堡)地下停车场、鑫亮园小区(富华路19号)地下停车场在2月20日前全部清理、整改完毕,3月31日前全部恢复公共停车场功能。
6.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运输管理处配合,负责对擅自改作他用的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地下停车场进行清理,在2月20日前整改完毕,3月31日前恢复公共停车场功能;负责做好社会稳控工作。
7.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做好前期城区道路交通监测工作,内容包括交通流量、通行速度、路面秩序、拥堵状况等。
8.市委宣传部牵头,河池日报、河池电视台、河池广播电台、河池网等媒体配合,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4月21日至30日,连续发布《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市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的通告》及相关配套公告。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1日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