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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沿江沿河生产作业和船舶污染风险及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沿江沿河生产作业和船舶污染风险及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沿江沿河生产作业和船舶污染风险及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河池市沿江沿河生产作业和船舶污染风险及
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河发〔2012〕8号)精神,为加强对沿江沿河生产作业和船舶污染风险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结合河池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排查整治沿江沿河生产作业和船舶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建立档案和数据库,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沿江沿河生产作业和船舶规范化管理,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二、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主要是沿江沿河设立的化工、冶炼等企业(包括取缔、关停及废弃的),以及原油、成品油、化学品等输送管线、码头及储罐区。

  三、排查重点

  (一)辖区内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化工、冶炼等企业以及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

  (二)辖区内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涉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的化工、冶炼等企业。

  四、排查内容

  (一)冶炼企业。

  重点排查全市铅、锌、锡、砷、铬、汞、铜、镍、稀有金属冶炼、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企业。

  1.全面摸清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情况。重点是企业主要原料、产品种类、数量、生产工艺和设备、产污环节、风险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成分及含量等。是否有国家规定淘汰的工艺和设备,掌握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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