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企业厂容厂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企业厂容厂貌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河池市企业厂容厂貌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力推进河池市城乡新貌新风工程,努力改变全市企业厂容厂貌,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全市重点企业厂容厂貌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开展厂容厂貌整治为突破口,以提升厂容厂貌质量为核心,以“治脏、治乱、治污”为重点,集中开展厂容厂貌整治工作,彻底改变重点企业厂容厂貌脏、乱、差现象,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提高企业厂容厂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
二、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整合企业内部各种资源,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整治厂容厂貌、绿化厂区、污染治理、现场定置管理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厂容厂貌综合治理,改善生产场地和人居环境,逐步健全企业厂容厂貌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厂容厂貌洁净、优美,促进工业经济全面发展。通过整治,力争全市重点企业厂容厂貌得到显著改善。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维护和卫生整治。
1.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狠抓门前卫生、门前秩序和门前绿化管理,落实好工厂大门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门前干净卫生。
2.门卫管理制度要上墙,门卫人员服装规范,使用标准化用语,完善出入、来访登记及交接班制度,树立良好的门卫窗口形象。
3.对厂区道路沿线的杂物、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工业、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及时清运到垃圾堆放点。对厂区道路旁的沟渠、杂草及时清淤、整修和清除,保持道路畅通无阻并定期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