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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级成立柑桔黄龙病专项治理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柑桔黄龙病专项治理规划,并督促检查各县(区)的治理进程和成效。市级柑桔黄龙病专项治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工商、质检、供销、扶贫、公安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各县(区)也要成立由相应的部门和人员组成的柑桔黄龙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完善柑桔黄龙病专项治理指挥协调机构。

  (二)加强部门协作。

  由市级柑桔黄龙病专项治理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区)两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全市柑桔的种苗进行检疫执法,对柑桔木虱的发生进行预测预报,对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并负责柑桔黄龙病的调查。各县(区)要成立由工商、质检、供销、扶贫、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负责柑桔黄龙病病树的清除工作;水果部门负责柑桔品种的合理规划布局,柑桔栽培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执法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整顿柑桔苗木市场秩序。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区)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行政手段,加快黄龙病综合治理进度。

  由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签定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责任状,将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终对各县(区)责任制度考核评分。

  (五)加强监督检查。

  每年由市柑桔黄龙病专项治理指挥部组织的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区)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每半年督查一次,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百色市柑桔黄龙病防控技术方案

  柑桔黄龙病号称柑桔癌症,暂时还没有直接防治的有效药剂,在发生区对该病的防控应采取以严格苗木(种子)的调运植物检疫制度,建立无病苗圃培育无病毒壮苗,加强对传病虫媒柑桔木虱的防治、及时挖除病株为中心的综合防治措施。

  一、严格种苗调运植物检疫制度

  严禁病区的砧木种子、接穗和苗木流入无病区和新区,从发生区调出种苗应向产地的植物检疫部门申请检疫,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确保无黄龙病后,凭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未经检疫的柑桔种苗不得外调。在市场销售的柑桔苗木必须具有植物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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