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要按要求认真制定本县(区)2013年前放心粮油工程和政府平价粮油体系建设规划,并于2012年3月10前报送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当年年度建设计划。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和政府平价粮油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成立百色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和建设政府平价粮油供应体系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农业发展银行百色市分行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市粮食局专门成立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放心粮油工程的实施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解决本县(区)放心粮油工程和政府平价粮油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放心粮油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工作组进行督查验收,对不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问责,以确保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和政府平价粮油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二)加大支持,积极推进。
放心粮油工程和政府平价粮油供应体系建设要纳入当地现代物流规划,科学实施,在注册登记、费用缴纳、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税收征管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和便利。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以弥补和解决质检经费、设备购置、场地租金和改造等资金的不足。各县(区)要积极向自治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项目,对经自治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建设的放心粮油工程项目,自治区将原则上给予每个放心粮油店5万元的资金补助,优先支持积极性大的市、县(区)。各县(区)在积极争取自治区补助的同时也要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补助。对于承担政府价格调控委托业务的网点要从政府价格调节基金中每年给予每个经营店3至5万元的经营费用等补贴。为确保粮油食用安全,市、县(区)内的学校、单位食堂用粮、用油要积极到当地放心粮油店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