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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3. 2013年,全市计划新(扩)建幼儿园101所, 新(改、扩)建校舍面积21.82万平方米,建设室外活动场地8.84万平方米,购置设施设备964套,新征土地362.3亩。其中右江区建成5所,田阳县建成3所,田东县建成4所,平果县建成4所,德保县建成19所,靖西县建成8所,那坡县建成4所,凌云县建成3所,乐业县建成4所,田林县建成4所,西林县建成33所,隆林各族自治县建成10所。继续开展0-3岁婴幼儿科学育婴指导及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训练。继续开展学历提高培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75%。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62%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班)率87%以上。

  四、经费投入计划

  (一)经费投入。

  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投入96031.97万元。2011年已经完成投入6832.01万元,2012年计划投入55246.68万元,2013年计划投入33953.28万元。

  (二)资金来源。

  学前三年建设项目经费,按照“分级管理”以及属地原则,由县(区)人民政府多渠道筹集解决,为确保学前三年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稳定经费保障,除主要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外,县(区)财政每年要按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收入不低于10%的比例,专项安排用于学前教育项目建设投入。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 成立市、县(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全市学前教育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百色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物价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长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部门抽调。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2. 落实县(区)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各项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准入要求,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编制部门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部门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措施;建设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社部门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公安机关加强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饮用水卫生、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预防,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等方面的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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