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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百色市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厅发〔2012〕15号)精神,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2012年3月起在全市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确保各项排查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在全市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采取治本之策,标本兼治,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地排查整治相关行业和企业,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加快调结构、转方式,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全面实现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二、排查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内容。

  1. 开展有色金属企业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

  2. 开展电解锰、电镀等其他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

  3. 开展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

  4. 开展制糖、淀粉、酒精企业环境风险排查。

  5. 开展造纸企业环境风险与安全隐患排查。

  6. 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储存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

  7.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

  8. 开展核与辐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

  9. 开展建材、电力企业污染及安全隐患排查。

  10. 开展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排查。

  11. 开展沿江沿河湖库沿岸企业水上生产作业船舶污染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

  12.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及上游地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

  (二)排查方式。

  1.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将大排查工作要求通知到各相关企业,并督促各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所有相关企业都要对本企业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要组织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逐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加盖企业公章后逐级上报各级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市、县(区)主管部门要组织有专家参与的检查组开展检查。检查企业的自查情况,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重大问题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3.市联合督查。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

  1. 制定方案阶段(3月11日前)。研究制定全市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

  2. 自查自纠整改阶段(3月11日-4月28日)。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认真组织开展排查行动,发现问题自我整改。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 督查阶段(3月15日-4月28日)。由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大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牵头部门沟通,限期整改。

  4. 总结汇报阶段(4月25日至28日)。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工作,成立市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泽宇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韦瑞灵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范 力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宣传部长

  李建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罗试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桂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莫泰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陶荣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方志高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国爱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秀冬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左吉兵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洪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廷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巫庆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 健 市监察局局长

  冉光富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

  刘忠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覃志坚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联玲 市卫生局局长

  黄英振 市农业局局长

  廖宏俊 市林业局局长

  辛荣宁 市水利局局长

  蒋正辉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龙宗福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 翔 市财政局局长

  杨绍辉 市商务局局长

  朱孟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志愿 右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钟恒钦 田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 军 田东县人民政府县长

  韦正业 平果县人民政府县长

  牙韩高 德保县人民政府县长

  玉云峰 靖西县人民政府县长

  韦启云 那坡县人民政府县长

  方立斯 凌云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艳花 乐业县人民政府县长

  黄荣彪 田林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文德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韦晓新 西林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常红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钟 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税志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农作忠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颜惠民 百色海事处处长

  吴风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伟锋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英格 市人民政府督室主任

  为确保大排查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项工作机构。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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